1976年的大村過溝平交道觀光號撞客運造成41人死亡的事故,因為淑女祠的建立而不致使人遺忘;但發生在1961年夏天的民雄站南側的平交道事故,死傷一樣慘重的平交道事故,知名度就沒這麼高了。

當時的聯合報記載,1961年7月9日上午約 9點半,北上54次普通車通過平交道(第四種平交道,無閃光及遮斷器)後,當時在西側等候的嘉義客運北港→嘉義班車(車號15-08839)駕駛未注意南下11次對特快即將通過,便發動引擎通過平交道,卻被對特快撞上尾部。客運車先撞上民雄橋的水泥橋柱,再墜入水圳中,當場造成客運車上41人死亡,7人送醫後不治,28人重傷,火車司機輕傷。

事故原因大致如下:

  • 瞭望不佳,一方面54次車很長,一方面11次才兩節,加上又有芭蕉樹擋住往民雄視線(客運公司的董事長認為這點是事故原因,但臺鐵不以為然),及客運車是右駕,所以司機不易注意到對特快(相對在客運車左側)接近
  • 平交道設備簡陋,無閃光燈、警鈴等設備,只利用紅綠燈管制,無法對未注意到對特快接近的客運司機做提醒(事故之前民雄當地民眾曾要求臺鐵改善改平交道的設備)
  • 客運車司機未注意鐵路行車狀況
  • 對特快提早通過(和造橋1006次事故的某新聞標題好像,但當時聯合報有新聞真的下“三分之差  禍福一瞬”,副標題“快車提前過道  列為出事原因”)

事故後,該平交道提升為有警報機的第三種平交道,且交通部也下令臺鐵改善全省707處無人看守第四種平交道;而民雄站站長和副站長也因怠忽職守被監察院糾舉。

註:

  • 當時聯合報均寫是火車是柴油快車,查對當時暢流時刻表為臺中→高雄對特快(但不代表一定是由柴電拉的,需有相片佐證)
  • 死亡人數中可能有3~4位民眾是在橋下洗衣的婦人
  • 事故後,北港民眾視搭嘉義客運為畏途,改坐火車,造成臺糖北港=嘉義乘客突然增加,從事故當日下午到隔日中午,乘客較以往多千餘人
  • 當年3/11南下3001次飛快車在林鳳營=隆田間平交道撞上載有休假士兵的卡車,造成卡車上27死10傷,火車上5人受傷,DR2607(第一節)、2601(第二節  )受損。這兩起平交道事故共造成75死43傷,可謂十分慘重。
  • 當時的民雄橋由資料看來是可能跨越水圳(好收圳)的橋。1961/7/10 聯合報:“民雄橋下,是好收圳,日來正好因雨滿水,汽車墜入圳中,水淹車廂,乘客很難逃生,致造成重大死亡。”
  • 當時客運在過平交道前在離平交道不遠的“騎虎王廟”站停靠過,查了一下地圖推測事故地點現在可能是現在民雄陸橋和民雄站間的地下道

主要資料來源:1961年7月聯合報,可由聯合知識庫查得(需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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